发布时间: 《夷坚志》 夷坚甲志卷一 酒?香龟 作者:洪迈 徽庙有饮酒玉骆.大四寸.计贮酒可容数升.香龟小如拳.类紫石而莹.每焚香以龟口承之.烟尽入其中.二器固以黄蜡.遇游幸必怀以往.去窒蜡.即出酒.龟吐香.禁中旧无之.或传林灵素所献也. 上一章 夷坚志序 目录 下一章 夷坚甲志卷一 酒?伪齐咎证